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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因在工地务工,不小心左脚骨折在当地医院医治1个月准备出院!我就咨询一下住院时和出院之后的理赔方案。还有护理费用。出院之后在家调理这个几个月该怎么办。谢谢!不小心左脚骨折在当地医院医治1个月准备出院!咨询一下住院时和出院之后的理赔方案。出院之后在家调理这个几个月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16 19: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工地上骨折,经认定属于工伤并且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工伤申请条件为: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例如,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九级伤残的定级原则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无生活自理障碍,是不需要护理的,没有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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