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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父亲97年在农村盖的房子给我爷爷奶奶住的98年建房证颁发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相聚98 99年去世后面我父亲15年又进行大范围的维修现在姑姑说是遗产房对吗请问我父亲97年在农村盖的房子给我爷爷奶奶住的98年建房证颁发的是我爷爷的名字, 99年去世后面我父亲15年又进行大范围的维修现在姑姑说是遗产房对吗

继承 2019-06-11 19: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主要包括:  ①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②林木、牲畜和家禽;  ③法律允许的所有生产资料;  ④文物、资料、债权、债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如著作权、财产权——稿酬、奖金等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如果家庭财产未分割,应先析产,确定哪些财产属死者所有,只有属死者的那份财产才能列入遗产范围。死者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也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不能当做遗产(如租赁的房屋、承包地、自留地、鱼塘等)经国家有关机关鉴定认为应由国家保存的文物、档案、文件、物件等,应归国家所有,不能列入遗产。
    上交国家后,有关机关给予的报酬,可列入遗产范围。  与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义务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如死者生前由国家给予的抚养费、残废扶助费等)。死者死后家属所领取的抚恤金、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金,是国家用来抚恤和帮助死者扶助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的,也不属于遗产范围。
    如果是夫事一方死亡,夫妻共同生活时的一些生活必需品,原则上不应作为遗产分割,应留给死者生前的配偶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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