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一名农民工在广东做事时认识一个工头,后来他接了一些工程做叫我帮他找工人,我就带了一批人跟他做事。现在我当心几个事情想资询一下:1我们没有签合同,2不知道老板家地址,只知道电话号码哪里人。我感觉有风险,我想问象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我是一名农民工在广东做事时认识一个工头,后来他接了一些工程做叫我帮他找工人,我想问象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继承 2019-07-15 2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