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2015年经过法院审理,两原告告被告一处房子,没有查封,2016年只是要求执行,2017年两原告经过淘宝网拍卖,买到这所房子,而2017年有第三原告查封了这房子,没有参与拍卖,现在第三人要求分房产,法院当时分配方案也没给第三人,现在第三人提出了异议给法院,这怎么办,谢谢!现在第三人要求分房产,现在第三人提出了异议给法院,这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19-05-16 11: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房产是否征收地税?需要,可参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五家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