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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有套老房子,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当时因为学校用地直接被征用,学校补偿了赔偿款,但是只是由学校和村委会协商,房屋拥有者毫不知情。现在房子已经被我们镇党委拆除,但土地使用证还在个人手里。拆的过程中还打了人。现在学校和镇党委相互推诿,谁也不管。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当时因为学校用地直接被征用,但土地使用证还在个人手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18 03: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征地常常会涉及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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