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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6月至今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1月10日不听从安排工作之后至1月21日就没有再安排我工作了。后来我想着快过年了,请假回去过年吧。问公司领导请假不批我就向他说批不批我都回去了,假如你是当减请假的话过完年打电话让我开工,如果不是当我请假而是当我离开公司不做的话那请你把工资结算好转账给我。后来我一直等至3月20号就打电话问工资怎么还不转给我,公司老板娘就说我还没办完手续不能发。我现在过来办手续了又不给我发,老板娘推给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又推回老板娘那里。我应怎么办。如果不是当我请假而是当我离开公司不做的话那请你把工资结算好转账给我。后来我一直等至3月20号就打电话问工资怎么还不转给我,我应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02 08: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签劳动合同离开了公司,现在不能拿到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可以主张有关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果离婚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原则上一人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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