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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为其够买到房产婚后不幸去逝房产怎么分割

继承 2019-05-30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内容不违法法律规定,那婚前的房产分割,写在离婚协议上是有效的。
    2、但是问题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上对财产的处理,那只发生合同的效力,并不发生物权的效力。如果真的要分割,建议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
  • 由于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婚后卖掉的增值收益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过书面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办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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