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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离公路只有七八米远,没有拆迁,有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9-05-28 0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速公路距离建筑的距离不得低于30米。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开始测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 扩建公路,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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