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亲戚借我身份证开劳务派遣公司涉嫌代开普通发票,我曾介绍一熟人去亲戚那里开过一次发票,我当时并不清楚亲戚是违法行为,现在亲戚案发,却推说是我指示的,我未拿过一分钱,我也不懂这一行。我是犯罪吗亲戚借我身份证开劳务派遣公司涉嫌代开普通发票,我曾介绍一熟人去亲戚那里开过一次发票,我当时并不清楚亲戚是违法行为

行政诉讼 2019-06-05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的范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此,在以上范围之外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争议。
  • 劳务派遣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用工单位的义务


    1.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4.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5.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6.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7.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的权利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