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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案,对方电动车骑到机动车道和机动车发生碰擦,倒地,请问是谁的责任,机动车该不该负责,是不是谁违法法律谁负责任,还是违法法律的不用负责,机动车不违法的要负责请问是谁的责任,是不是谁违法法律谁负责任,还是违法法律的不用负责,机动车不违法的要负责

合同纠纷 2019-06-12 08: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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