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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有7兄弟姐妹,3年前碰到平房拆迁,我家实际面积300平方多点,但拆迁政策是按人头算,所以我家还可以分配100多平方,但这100多平方是需要花钱购买,当时为了能多得到这100多平方,就把实际面积的100多平方写在我奶奶名下(如果不写,就得不到多分配需花钱购买的面积),当时奶奶名下的房已经分配到5个儿子名下,到村里签字时,村干部当着5个儿子面说了这实际面积100多平方是我家名下,现在写到奶奶名下,咨询5个儿子有没有问题,大家都认可,可是签完字回来后,也未和我爸商量,其他直接要求我爸将这分配的面积给小姑姑(因为他家没房),让小姑姑花钱去买,我家就没同意,然后就闹僵了,其实其他4兄弟的房面积比我家多多点,我家得到的面积是最少的,就是看到我爸生了三个女儿,才逼着我爸交出分配的面积,这三年里,那实际面积的过渡费一直都是我爸在领,他们也没说什么,前两天小姑父说,奶奶名下的面积是大家的,谁也拿不走,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弄?但拆迁政策是按人头算,那实际面积的过渡费一直都是我爸在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弄?

拆迁补偿 2019-06-05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依据《物权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如果房屋是由男方父母在世时修建的,那么男方父母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3.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4.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两个姐姐和男方肯定是继承人,如果抱养大哥时进行了收养登记,也可以继承。依据该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如果男方父母去世后未留下遗嘱,依据法定继承规则,男方继承了房屋部分遗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方离婚后有权要求分割拆迁补偿。
    6.如果你购买的物品是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购买的,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如果男方吸毒卖掉的物品是你方的婚前财产或者你专用的生活用品,对方侵害你的所有权,有权要求赔偿。
  • 若对方没有同意离婚,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1、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2、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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