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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安置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何交易买卖房屋?

房产纠纷 2019-05-31 1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 只要拿到房产证是可以随时交易的。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骤就不需要了;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
    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由拆迁办和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取证通知书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取就可以了。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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