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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卫生间主下水管道破损造成房屋墙面漏水,找物管公司协调处理,被告知主下水管道质保期二年已过,物业公司不负责任何维修,需业主自行维修,还对我们说只能怪我们运气不好,下水管道就坏在我们这层,如果我们要同一单元所有业主承担维修费用的话,让我们自行上门找楼上业主协商。维修费4000元,如果真的像物管公司说的自行维修的话,我们觉得这个很怨;况且电梯33层,我们家住2楼,要一家家上门找楼上其他业主协调也不是方法,故请求帮助,谢谢!被告知主下水管道质保期二年已过,物业公司不负责任何维修,如果我们要同一单元所有业主承担维修费用的话

房产纠纷 2019-06-01 1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房屋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
    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
    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
  • 关于楼上漏水处理问题的解答,需要具体分析,例如:【1】楼上用户漏水,危害了楼下用户的利益。楼下用户可以取证,计算受到损失。通过物业,通过居委会找楼上房主或者使用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楼下用户可以把楼上房主或者使用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取证采取的办法可以有录像,录音,人证等。【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材料,现答复如下:
    (1)您可以先请房屋鉴定所进行鉴定,查明房屋漏水原因,明确责任,如漏水与乙方有直接联系,您可向法院起诉。
    (2)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如争议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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