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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三方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的话,公司有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6-20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 你这种情况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你现在不要办离职手续,否则,就会认为你是自愿离职,得不到赔偿,如果你不自愿离职,公司辞退你,你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另外,公司让你签的那份协议关于完不成任务就离职的规定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
    综上,你可以要求你公司支付你半年的双倍工资,你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缴纳你在该公司工作期限的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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