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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没房证,老人去世了,办房产证继承需要费用吗

继承 2019-06-14 1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父母去世后所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存折、证券等都应依法进行继承;
    2、房屋拆迁所获补偿也属于遗产范围,如果补偿金也发放,则可依法要求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3、如果拆迁补偿是以不动产方式进行,那么该房产需要更名,房产的更名就需要进行公证,同时需对遗产分割情况达成协议,该协议也须进行公证;
    4、房屋更名,进行公证目前来说,是强制性的,即必须进行公证,之后才进行更名或是依法办理转移手续。
  •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继承土地、房产权属的,免征契税;按照《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此外,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的,也不是继承而是赠与。这两种情况均需要按赠与交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

  • 1.老人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为登记,房屋已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可以撤销赠与。
    4.但是,还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即使不动产已经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老人不得撤销房屋的赠与,该房屋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6.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该房屋再由女儿的配偶、女儿的子女、女儿的父母继承。

  • 1、房屋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房屋被拆迁的。因房屋已经转化为拆迁赔偿款,所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并分配拆迁所得的赔偿款。
    2、房屋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配中取得房屋的继承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所得的赔偿款,属于其个人所有,其他继承人无权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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