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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同在一个单位,有孩子以后,单位分的一套房子,后来房改,我们买下了,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前几年我丈夫去世,婆婆公公都在,2016年婆婆去世,我的房子公婆还有继承权吗?谢谢律师!有孩子以后,单位分的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前几年我丈夫去世,我的房子公婆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6-25 1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首先区分丈夫的财产哪些属于个人的遗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剔除出去后再和其他个人财产一起参与分配。
    2、确定遗产后,确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按同等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可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依法您对婆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继承发生在您和丈夫结婚之后,且没有遗嘱确定只归您丈夫所有,您丈夫承继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 办理农村房产继承公证:
    先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
    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此外还要向公证处提供村(居)关于被继承人的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现状照片等。
    依据不同的继承情况,公证处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请人申请办理农村房屋继承,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农村户口继承人继承比较合适,在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时符合政策规定。
    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继承人继承,土地使用证虽可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但今后申请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就无法批准。因为目前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民组织成员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后,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 房产证继承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到产权人的单位开具一份关系证明书,然后找到所有继承人包括(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或弃产声明书).
    所提供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死亡证.骨灰证).
    如房改房还需到单位开具: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要单位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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