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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天津人,本人于15年12月份跟现在天津的公司签的正式合同,入职后没有公积金,直至17年7月份公司才给上公积金,现在我打算离职,能让公司给我补缴15年到17年的公积金吗?入职后没有公积金,现在我打算离职,能让公司给我补缴15年到17年的公积金吗?

劳动纠纷 2019-06-15 0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与缴纳社保一样,都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单位不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的方式予以解决。公积金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收缴,主要是为员工买房而考虑的福利。
    公积金中心没有强制执行权。 而社保隶属于劳动局,如果不缴纳的话,劳动局可以强制执行的。或者通过劳动稽查处理。
  •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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