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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首先非常感谢你们!我想有一个问题向你们请教,我父亲在去年1月13号在北京游玩之中去世,享年87岁。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广州有一套别墅房,是我父亲名下,我还有一位母亲和妹妹,根据国家的继承法规定,我可以得到30%的份额,但是我母亲和妹妹,说我没有权利得到,甚至把我和我父亲的所有的关系,证据全部摧毁,(在十年前父母户口都迁移到广州,我们是武汉人,除了自己的户口和身份证在武汉外,没有其他和父亲有关系的证明)像这种情况下,我该用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我和父亲是父女关系?如果想请律师打这类官司,需要准备多少钱?需要到什么地方办理?请律师指点……谢谢!根据国家的继承法规定,没有其他和父亲有关系的证明)我该用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我和父亲是父女关系?需要准备多少钱?

继承 2019-07-23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结婚户口迁移程序(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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