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车主无过错借车,借车司机开车出了车祸,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因事故重大而无力承担赔偿,请问车主会受到牵连吗?借车司机开车出了车祸,且负事故主要责任,请问车主会受到牵连吗?

综合法律 2019-07-07 0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的处理  法院一般判决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车辆使用人(借车者)赔偿能力较弱,所以受害人往往请求由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主好心借车,出了交通事故,却吞下了自己赔偿的苦果。这样矛盾不但未化解,反而导致扩大和激化,经常因为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致朋友反目,亲戚成仇。  
    (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的处理  对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作了法律调整。《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借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有过错的,也承担与过错相适当的责任。  
    (三)车主有过错的情形  
    1、明知无驾证而借车。  
    2、明知饮酒、醉酒或吸食毒品而借车。  
    3、明知车辆未投保而借车。  
    4、明知车辆未年检不适驾而借车。  
    5、明知是报废车而借车。  
    6、其它。车辆为高度危险物,车主在出借时应当充分尽到谨慎义务,不可随便出借,万万不可因为朋友情面而轻易答应。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依据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四)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五)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对法院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证据的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以你为发生车祸而造成了损害的,则可以通过向车祸责任方请求支付车祸赔偿,也可以在法律规定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请求工伤赔偿。
  • 出了车祸护理费怎么赔偿,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护理费期限内死亡,则加害人无返还请求权;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4、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关于过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般会综合机动车状况,驾驶人状况,是否违章等因素考虑。
    1、机动车状况,如一方机动车无牌无证、或非法改装、超载、机动车制动操作零件坏损,或已达到报废期等,该机动车一方有过错。
    2、驾驶人状况,如一方酒后或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该驾驶人有过错。
    3、是否违章问题,如一方高速行驶、闯红灯行驶、错道行驶、逆向行驶、支道不避让主道车辆、变道不打转向灯,夜间行驶没开大灯等违章行为,该驾驶人一方有过错。如果一方肇事逃逸,推断他负交通事故的全责。交警部门综合调查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及道路状况、有无违章情况,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责任程度认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