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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的,想咨询一下,第二轮承包的地已经给了,但是现在户口起走了,这次土地确权给确权吗?

房产纠纷 2019-07-11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轮土地承包换证范围
    (一)二轮土地承包后,签订了承包合同书、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据实换发经营权证;签订了承包合同而未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补发经营权证书。
    (二)对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在完善承包合同基础上,据实换补发经营权证;第二轮土地承包原始清册保存完好的,以清册为依据;原始清册丢失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取得承包户的认可后据实发证。
    (三)对于二轮土地承包完成后因子女分户、离婚等原因将承包土地作为财产进行分割的,在核清面积、重新签订合同后,补发经营权证书。
  •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一,有影响,土地确权必须是本村体制内的户口,当事人如果不是当地的户口,是不能进行当地村的土地确权的。  二,土地确确权:  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2,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  3,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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