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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占用我的土地,我是有土地分的,他没有土分的,他是超生的,我不是,以建房子是做二套房子的地基,我这边做好一层,都是我和姐姐妹妹一起出钱做的,分家后他要我补2万块钱给他,现在我想要回2万块钱能行吗?弟弟占用我的土地,我是有土地分的,他是超生的,以建房子是做二套房子的地基,我想要回2万块钱能行吗?

房产纠纷 2019-06-28 1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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