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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了信用卡两万多块钱逾期半年了银行已经起诉判决还没下来我已经还了一万剩下的可以慢慢还吗

银行 2019-06-28 1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被信用卡套牢的年轻人,建议你借钱直接还完,因为信用卡的滞纳金非常高,你若最低还款不还,几个月后还款总金额会较高。你涉及的金额不大,银行起诉的可能性小,但也不能排除。
    你至少要保证最低还款,能一次还清最好,以后再也不要用了。提醒: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决定自己的消费,不要盲目消费,改变不良的消费习惯,否则麻烦多多。
  • 持卡人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银行可以依法起诉,追究民事责任。如果符合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就是属于恶意透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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