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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爱人的爸爸即我公公他现在病重。他买的单位经适房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本,只有居住权,象他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写遗嘱公证,因为买房钱是我老公他家5个子女每人一万元共同凑钱买的房,所以想请问房产该如何处理。我公公的生前遗嘱应该写哪些内容?遗嘱需要去公证吗?是否需要写遗嘱公证,我公公的生前遗嘱应该写哪些内容?遗嘱需要去公证吗?

继承 2019-07-22 1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根据继承法的其他相关规定,遗嘱只要符合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特定人员预留财产份额(胎儿和依靠被继承扶养而无能力获得收入的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就属于有效遗嘱。
  • 【若是遗嘱公证,则办理过户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若是遗嘱继承权公证,则可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遗嘱公证与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区别
    (1)遗嘱公证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在效力上强于非公证遗嘱,只能被撤销或被新的公证遗嘱取代。但是遗嘱公证不能证明唯一性,即一份公证遗嘱不能证明没有新的公证遗嘱的存在。因此房屋登记部门会要求其他继承人签字,已证明没有其他效力更强的遗嘱存在,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遗嘱继承还必须保留“特留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其他继承人不同意签字的处理
    1、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与非公证遗嘱的效力。公证遗嘱只有在有新的公证遗嘱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下才无效(《继承法》第20条)。
    2、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签字,则持有公证遗嘱的继承人可以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继承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和公证遗嘱,依然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专属管辖表明,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即该不动产法院享有管辖权,应向该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
  • 房产遗嘱公证后如何过户?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
      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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