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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到公证处公证赠与给我了有公证书现在我想过户他不配合我可以起诉吗

继承 2018-08-08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建设的房屋,赠予给儿子一个人,而并不是夫妻双方,赠予合同无须儿媳妇签字,也无须其它人同意。写好赠予协议,标明只赠予给儿子一个人,然后双方进行公证,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如果有如下情形,父亲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房子赠予后,房屋的物权人仍以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为准,但受赠予人拿到房产证并合法占有房屋的,可以合同效力要求赠与人配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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