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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年的时候,公房承租人去世,配偶是否自动成为承租人。2.公房拆迁安置后,承租人去世。那么承租人在安置房中的遗产份额,(如果产权人有四个),法律是不是允许被继承人的份额,可以高于四分之一的比例?并说明依据哪本法律?2.公房拆迁安置后,那么承租人在安置房中的遗产份额,是不是允许被继承人的份额,可以高于四分之一的比例?

继承 2019-07-20 19: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过世子女的配偶能不能分得对方父母的遗产,要看对方的父母生前有没有留遗嘱,有立的情况下,要看遗嘱上有没有你的份额,如果有,就能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要看你你对对方的父母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如果存在赡养关系,就可以继承。
    如果以上都不成立,就不能继承。
  • 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当可作为“遗产”在家庭和亲缘关系间进行继承。
    当然,由于分配取得的公有住房仍然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在继承方式上应当有别于其他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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