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吕律师:

你好,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两年,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先因为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新法实施,公司提出和我签定合同,但是合同日期必须从2008年1月1日签起,我不同意,要求从进公司之日也就是2006年2月5日开始签定,公司说保险隔年不可以补交,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签,如果我不签,公司威胁将把我辞退,我让公司出辞退通知书给我,公司也不肯?请问我将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据说我们公司是交五险,没有住房公积金。之前的保险可以补交吗?我不同意,我让公司出辞退通知书给我,公司也不肯?请问我将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没有住房公积金。

劳动纠纷 2019-07-30 1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养老保险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 3元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生育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领养社保退休金的死者的直系亲属符合生活困难补助费,按当地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发给。(其中领养财政退休金的才是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是对领养财政退休金)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
    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 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 员工被单位辞退后,应当向单位索要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同时,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话,应当取得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的证据。工作年限的证据有以往的劳动合同、工资折子的记录、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等,工资收入的证据有工资条、工资折子的记录等。
    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需要证明合同的未履行期限以及自己的工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相关知识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规定说明,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案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
    审判实践中,笔者发现劳动争议案件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诉程序时不合适,原因是:第一,一方不服仲裁起诉后,另一方提出反诉,反诉的请求如未经过仲裁裁决,那么双方的争议是未经仲裁就进入诉讼程序,违反了上述“前置程序”的规定。
    第二,一方不服仲裁起诉后,另一方提起反诉的内容如经过了仲裁,那么上述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又形同虚设,没有意义了。  另外,在劳动争议双方都不服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起诉,案件总得有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诉请也都应得到处理,而此时适用反诉又会产生一些问题。
      因此,笔者建议对劳动争议诉讼也像离婚诉讼一样,作为一种复合之诉,即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提起诉讼后,不管另一方是否服从仲裁裁决,法院都会把仲裁的内容一并审理,对于合理合法的予以维持,对于不合理合法的予以纠正。
    这样可以和上述劳动法规定协调一致,同时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对于未经过仲裁的内容,如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可先经仲裁程序,再另行起诉。
  • 劳务派遣的员工,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员工的合同也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故劳务派遣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单位将你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都需要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
    同时被派遣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赔偿问题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
  • 业给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克苏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不同意,我让公司出辞退通知书给我,公司也不肯?请问我将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没有住房公积金。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