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家现在种着的一块地.40多年前是我曾祖父分给我爷爷的弟弟(也就是我小爷爷)的,并有字据为证.但是在分给我小爷爷之后,我小爷爷被别县的人给抱养了,也就是就说他不属于我们家族的人.也因此,此荒地一直没人管理,我小爷爷也从没过问过这地块.直到我妈妈嫁给我爸爸时把荒地开成耕地,并一直使用与管理了21年之久,我想请问一下:我家有这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吗?如果这时我小爷爷要求我家把这块地给他,我想请问一下,从法律上说我小爷爷还有这块地的继承权吗?我家可以据绝吗?我家有这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吗?从法律上说我小爷爷还有这块地的继承权吗?我家可以据绝吗?

继承 2019-08-03 17: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