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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个人信用进入银行黑名单,不能申请到住房按揭贷款,想退房,请问要不要承担违约金?购房合同中,有违约赔偿3%的条款。不能申请到住房按揭贷款,想退房,请问要不要承担违约金?购房合同中,有违约赔偿3%的条款。

房产纠纷 2019-07-26 1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符合什么样条件的业主才有权退房?结合《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结出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可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 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一般是不能单方面违约的,你要有法官认可的理由,否则没办法退房的。
    预售合同就是正式的合同,合同分预售和现售,预售指房子还在建设工程中销售的房子,现售指已经竣工,买了可以随时入伙的房子或者二手房,这两种合同都是正式合同。
    一般违约金是总房款的10%,除非你们在合同里有其他约定,比如自行约定了违约金是20%。
  • 一般不可以退。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
    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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