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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1月20日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2月交了契税,因我早年贷款买过房并已还清了贷款,当时地产商说可以办三成按揭,我选择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于是我交了首期四成的首期款,余下的公积金贷款因手续繁复于3月份才批了30万元,剩下的作商业贷款,没料到审批过程中遇到了新政,二套房要五成才能办按揭,因我手中实在拿不出资金,可以要地产商退房和退回契税等费用吗?我于2010年1月20日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我选择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可以要地产商退房和退回契税等费用吗?

房产纠纷 2019-08-26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地产按揭一般需要包括下列费用:
    (1)卖买合同公证费(自愿),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公证处收取;
    (2)按揭合同公证费,按贷款额的3‰计收,由公证处收取;
    (3)保险费,按成交价的1‰计收,由保险公司收取;
    (4)律师费,一般为500~1000元,由律师事务所收取;
    (5)按揭手续费,一般为100元,视贷款银行而定。  二级市场转让包括税费内容有:
    (1)销售营业税,按销售价的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
    (2)城市建设维护税,按销售价的
    0.0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
    (3)印花税,按销售价的
    0.05%,另每证贴花5元,双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
    (4)企业所得税,按所得额的1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
    (5)登记费,个人50元,单位80元,买方缴纳,国土部门收取;
    (6)契税,按销售价的1%,买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
  • 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退房。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房的条件,那么在以下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第26条规定解除购房合同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退房;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包括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和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依法选择退房;  
    (5)因无法得到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购房者可以退房;  
    (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购房者可以退房;  
    (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机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退房;  
    (9)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10)开发商将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 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你具备解除买卖合同的条件,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解除买卖合同。你可以先拿到你的缴纳契税的发票,然后去找开发商。或者直接找当地的房产管理局去办退税吧。
    这个办退税是不存在时效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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