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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下我有一处房产由于一些原因,房产证是写的姐姐的名字,房款是由我全部支付,而且当时在购房有个房产协议写明了是以她的名义买,房产证写她的名字,但有关房产的全部所有权是本人,有双方签名。请问当时签的那份房产协议有效吗?有法律效力吗?而且当时在购房有个房产协议写明了是以她的名义买,请问当时签的那份房产协议有效吗?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9-04 17: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签完租赁合同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本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只要合同本身不存在问题,不受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依照你提及的合同条款,不交不妥,可能会违约。可与房东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如果是因为不预交房租而退租的话你很难拿到补偿。

  •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房产证减去名字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就是把原来归属于你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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