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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6年买了一个商铺。直到去年才通知我银行按揭不下了。我们一部分人现正在跟开发商打官司。想请问一下开发商违约了。我们应得那些补偿本人06年买了一个商铺。我们一部分人现正在跟开发商打官司。请问一下开发商违约了。

房产纠纷 2019-08-28 1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分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 一手楼按揭贷款指申请人(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商购买房产时,自己先交首期房款,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并用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二手楼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售房人购买具有合法完全产权(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时,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基本条件贷款人的贷款时间是贷款人的年龄和贷款的年限相加不能大于60岁。
  • 可以要求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并额外要求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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