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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也已婚男老师婚外情,怀孕后要求男方离婚,同其结婚,两人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应该怎样处理

离婚 2019-09-02 0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则不存在婚姻关系,我国法律从94年开始也不认可事实婚姻的说法,故不存在通过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
    2、两人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权利应当得到保护,比如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去世后继承的权利等等。如果子女还未成年尚年幼,现在你的朋友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探视、或者要求对方承担一半抚养费用,这些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
  • 在诉讼过程中,过错证据的收集以及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经济因素。收集证据费时、费事并要求程序合法。如果夫妻一方对对方了解不足,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差距过大,往往收集证据的工作当事人自己难以独自完成,还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收集,这笔不菲的费用的效果如何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2、感情因素。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但走上法庭,并非意味着就一定能够离婚,实际生活中相当数量的夫妻在第一次诉讼离婚中以调解和好或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告终。这样,诉讼离婚后,双方仍然要生活在一起,证据收集的必要性需要深思。
    3、诉讼因素。并非收集到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种证据的证明力大打折扣。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损害赔偿的数量、方式法律?有明确规定,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确认对方有过错,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为何?主要是因为有法官认为:人是复杂的感情动物,婚外情的发生时常不能简单的归咎于红杏出墙的一方,夫妻双方都承担维系夫妻感情的责任。婚外情的发生,固然是过错方的责任,但判决夫妻离婚,仍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子女抚养、便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因素。
  • 你好,就所述情况:
    1、女方出轨生下的小孩,如果一直和男方在一起生活的,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男方可以要求由其抚养,如果男方不知情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补偿;
    2、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屋是双方的共有财产;
    3、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非法共居的,一般是均分;
    4、关于存款的问题,是共有财产,一般也是均分,因为存款是消费品,要提防对方转移财产;
    5、因你方所述情况较为简单,上述仅是初步分析,供你参考。如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需要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处理方案的,可以当面咨询或电话联系。
  • 怀孕期间一般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请问男方想要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你现在是否有意愿离婚?法定程序的话只有你想要离婚才可以提起的,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你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你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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