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奶奶有儿女并有赡养能力,儿媳和孙女继承老人房子,但儿媳已丧偶,儿媳和孙女有法律规定必须要赡养老人吗?

继承 2019-09-05 15: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外孙子女或者孙子女对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A、外孙子女或孙子女具有赡养能力。B、被赡养人也就是外祖父母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人,其子女,也就是外孙子女的母亲或父亲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对于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相应的外孙子女或孙子女,对于外祖父母或祖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称之为“隔代扶养”,法律要求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履行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的义务,特别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属于直系血亲,血浓于水,这种道德价值观念也是法律的渊源,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首要或者说第一赡养义务人显然是其子女,但是,当其子女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的情形下,这种义务,就应当由具有赡养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来承担,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和伦理的要求。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死亡或没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对于子女死亡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条、28条
  •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1、我国的《婚姻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2、《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关于没有尽心赡养的继承权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老人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他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老人去世后可以根据约定履行。
    如果老人并未订立有效的协议,那么老人去世后其遗产发生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香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