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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名员工2010年进厂目前公司只有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的劳动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赔偿2012年3月以前的双倍工资吗一名员工2010年进厂目前公司只有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的劳动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赔偿2012年3月以前的双倍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9-15 12: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五险)是违法的,有权要求补缴,但并没有因此而双倍赔偿的规定。
    2、无论是经济补偿还是二倍的赔偿,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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