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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继承 2019-08-30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遗产继承事宜。一般律师代理不用公证。其他人代理相关部门可能要求办理公证,而且,公证手续较繁杂。所以,若继承人之间关系融洽,最好是合理分配遗产后,在狱中的继承人直接签字。但是继承房产等不动产则必须先进行公证才能过户。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 继承权公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注销户口后由公安机关出具)。
    2.死者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一页、档案中的主要社会关系一页、档案中有单位公章的一页,将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并由提供档案部门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提供档案部门的档案专用章。
    3.继承权证明表。有单位的,由死者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及所掌握的情况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如果有死者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定要同时带上。
    二、死者配偶的材料
    (一)死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需要的材料与前一项相同。
    (二)死者配偶健在的,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死者单位或配偶单位出具的二人婚姻关系证明及死者去世后其配偶是否再婚的证明。
    3.有关遗产的相关权利凭证。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结算单、保险单及缴费收据、股票账户卡及当前账户对账单、公司章程及股权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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