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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赠予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房产纠纷 2019-09-10 2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缴纳费用,按照一般的房产过户来计算。房产的所有权过户,除了夫妻之间的过户有特殊之外,其他的都是按照交易过户来计算。
    你的情况只可以使用赠与过户和交易过户, 继承过户是需要产权人死亡之后才可以使用的。
    馨窝网有这两种情况需要缴纳的费用的情况:

    1、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
    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么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
    1.5%、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
    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 过户税费规定是: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
    1.5%缴纳,2套买入前提90平米以下契税2%,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3%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增值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缴纳,2年外免征.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对于赠与房屋问题,如果赠送人(包括遗赠)已经明确指定只是离婚中一方个人得到赠送的房屋,那么无论房屋是婚前得到还是婚后得到,这样的房产都是个人财产。
    实务操作中,赠与的房产问题,主要是离婚当事人的父母所赠与的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中的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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