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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王*和她丈夫魏**在外打工,因两人吵架,王*受不了刺激服毒(百草枯)在中山市**医院抢救无效与2008年2月13日早上9点死亡。服毒后由于没有被及时的抢救,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是因为魏**没有及时发现。王*的父母亲受不了此事的打击病倒了。1:王*的死亡魏**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2:魏**是不是应该赔偿王*父母亲精神补偿费应该 赔偿多少?3:王*是在下班后自服毒自杀,厂方是否也有责任赔偿,应该赔偿多少?4:魏**是否应该承担王*父母亲的养老费用?(王*还有一弟弟,年幼)下面是王*的弟弟对事件的叙述:我姐和姐夫一同在中山打工,姐夫已经出厂数月一直未找到工作,姐姐自己工资也有一千五六一月.可她还是想为了多赚些钱,背着姐夫买六合彩结果赔了钱,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在2008年1月18上夜班下了班之后也就是19日早上喝了毒药,其喝药原因至今连姐夫也说不清楚,我们怀疑他知道此情况后肯定对姐姐造成过刺激才想不开喝药自杀但他拒不承认此事实.经过26天的抢救治疗无效死亡.之后姐姐所在的公司由于是非因工死亡只赔偿了15个月的工资其中3个月工资做为姐姐的丧葬费剩余12个月的工资由厂方根据有关法律依据已经进行了划分.我们也拿到了属于我们的那一份.详细资料总共一式四份厂方一份姐夫一份,还父母各一份.之后在当地进行火化后于18日把骨灰运回老家...从遥远的广东把姐姐的骨灰运回老家至今仍未安葬.现在双方家庭就为此事发生纠纷...家里年迈的父亲身体不好...姐姐已经去逝而我也刚踏入工作不久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把父母抚养...经过家人和亲戚们商量决定让对方赔偿父母对儿女的抚养费,女儿对父母的赡养费及对父母的精神损失费..请问高律师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要求其赔偿费用合理吗?如果合理那大概能赔偿多少?父母现在都将近60岁的人了基本可以说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在且父亲已经得病在身有好几年了.经过这次姐姐这事情的打击现在已经卧床不起.

离婚 2018-08-15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 是突发疾病,是否在48小时内死亡,关键是发病时是否在上班期间以及是否有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工伤,可享受工伤因公死亡的待遇。
  • 你好,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你爸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向公司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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