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公安机关刑事侦查37天后,家属可以到看守所见到人吗

刑事辩护 2019-10-22 20: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看守所对于法律规定的条件留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在五日内向罪犯家属发出罪犯执行刑罚地点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安排罪犯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会见。具体会见日期罪犯家属可向看守所咨询。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十三条 收押罪犯后,看守所应当在五日内向罪犯家属或者监护人发出罪犯执行刑罚地点通知书。
      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
    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第五十条 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
      罪犯近亲属、监护人不便到看守所会见,经其申请,看守所可以安排视频会见。
      会见、通讯应当遵守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可以中止本次会见、通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包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