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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记件工资,我厂现在随意更改记件单价,我想领取工资走人,厂方要求我在做一月才准放行,请问是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的?我是记件工资,我厂现在随意更改记件单价,我想领取工资走人,请问是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纠纷 2019-10-05 17: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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