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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顶层房屋。屋顶漏水,还在保修期内我一直在物业报修,物业都没有很好的给报开发商维修,在保修期满的最后一次保修都没给我报上去,使我的屋顶没有得到维修。我能要求物业赔我损失吗?屋顶漏水,还在保修期内我一直在物业报修,物业都没有很好的给报开发商维修,我能要求物业赔我损失吗?

房产纠纷 2019-10-06 12: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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