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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体店被店员忽悠买了一台2999的杂牌手机,买回来之后发现其配置很低跟别人两千块的步步高都比不了。第二天在质量没问题的情况下我去协商换一部别的品牌的手机,可卖给我手机的店员坚决不换也不退,态度很不好。明明有三包的在实体店被店员忽悠买了一台2999的杂牌手机,第二天在质量没问题的情况下我去协商换一部别的品牌的手机,可卖给我手机的店员坚决不换也不退

消费者维权 2019-10-23 15: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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