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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在公司上班了11年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原有50天补休,和12天年假未休,现在公司不同意给我补休,我底薪是5000元,公司同意把补休换成补偿金,只给50元一天。我想咨询我是否能正常补休完再走,如果换成补偿金,我应该是有多少钱一天呢?现在提出辞职,和12天年假未休,现在公司不同意给我补休,是否能正常补休完再走,我应该是有多少钱一天呢?

劳动纠纷 2019-09-30 08: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讨薪方法第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投诉提示:凡发生在建筑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据及时向区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投诉;凡发生在非建筑企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证先到企业所在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以下简称劳动服务站)投诉,也可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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