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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也就是2018年4月1日,我的家人和别人签订了25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上写的生效日期是2019年4月1日,且最后合同的落款写着2019年4月1日(合同落款那儿打印着2018年,上面用黑色圆珠笔描了个2019年),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生效日期是啥时候?这个合同有问题吗?我的家人和别人签订了25年的土地租赁合同,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这个合同有问题吗?

合同纠纷 2019-10-24 05: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传真收到的合同如果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传真收到的合同不是合同原本,但是传真也属于有效的书面形式合同,传真送达对方签收的时候合同就开始生效了。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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