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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房子是二手清水房,买房是签了买卖房屋协议,没有到公证处公证,有见证人,目前卖房因为房价涨价要求我补偿额外费用,2016年签的协议,当时房产证没有下来,如今房产证办下来了,卖方不配合买方过户,而且还要求买方七条以内搬出该房屋,我就想咨询一下,没有公证受不受法律保护?什么时候可以起诉过户问题?买房是签了买卖房屋协议,没有到公证处公证,卖方不配合买方过户,没有公证受不受法律保护?

房产纠纷 2019-10-26 01: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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