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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4年前在我们县一个农村和几个亲戚包下了三百亩土地,承包后重新种上了桔子等水果树。本来明年可以投产的,并在当时签了时间为三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是今年县里搞了一个招商,说是要用我们包下的土地建水泥厂,如果我们承包商不同意他们建水泥厂不知道有没有这种权利?请问这种成林的果园我们该注意哪些事项?以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对他们的赔偿金额不满意的话该怎么做?盼回谢谢!并在当时签了时间为三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以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对他们的赔偿金额不满意的话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9-10-11 07: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损害赔偿之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的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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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当时签了时间为三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以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对他们的赔偿金额不满意的话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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