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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出血住院,市医院看。重症病房到icu再到病房,最后出院。花了十几万!最后出院!过了几个月,病人慢慢康复,以为好了,心中惊喜。但今天县医院复查!医生根据出院记录,检查是烟雾病!但在住院期间,医院从没提起是这个病,一直叫我们动手术,只是治疗脑出血,也没说烟雾病!一月底出院,到五月,已经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动手术还要花费好几万,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难上加难!请问医院医生有责任???脑出血住院,市医院看。过了几个月,但今天县医院复查!请问医院医生有责任??

劳动纠纷 2019-10-18 09: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上述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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