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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于2017年12月17日X天购买了黑色板鞋(开业当天搞活动,买满600减100活动),在穿这双新鞋的第二天就出现质量问题,立马给耐克店的店长反应,耐克店的店长也拍了鞋子的情况,他说已经传到总部,然后总部一直没回复,耐克店的店长给我们说可以私下给我更换,但是换一模一样的鞋需要我们补差价,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要求换一模一样的正品而不补差价合理吗?如果告消费者协会胜算多大?应该怎么赔偿我们损失?谢谢告知这种情况我们要求换一模一样的正品而不补差价合理吗?如果告消费者协会胜算多大?应该怎么赔偿我们损失?

综合法律 2019-10-04 13: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维权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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