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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他人(非房屋持有人)出租,且房租费用也是他人收入,关于这个问题有3个疑问1.请问这是否属于哪类案件?(民事还是刑事)2.是否属于非法出租房屋,非法占用他人房屋?3.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且房租费用也是他人收入,是否属于哪类案件?还是刑事)是否属于非法出租房屋,非法占用他人房屋?3.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19-10-28 0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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