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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交房时间未约一年,开发商收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挪用,不给办房权证,现在有什么办法让开发商退出这笔钱开发商收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挪用,不给办房权证,现在有什么办法让开发商退出这笔钱

房产纠纷 2019-10-28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交房前交纳。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 二手房契税怎样算?基准价以下,90平米以下,容积率大于等于1首套购房:过户费=测价*
    2.1%(契税1%,土地出让金1%[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时交纳],典当登记费80元,搬运登记费80元,图纸资料费20元,手续费3元/平米[交易双方各交纳])营业税:注意事项(有营业税的,过户时需求供给契税依据和最初买房时的出售)五年内:差额营业税=(本次测价-前次测价)*
    5.55%增收1%个人所得税=测价1%五年外:无差额营业税若房主名下有二套房产,增收1%个人所得税非首套购房:过户费=测价*
    2.7%(契税3%,土地出让金1%,,典当登记费80元,搬运登记费80元,图纸资料费20元,手续费3元/平米[交易双方各交纳,印花税千分之一)
  • 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
    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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