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在试用期内,上完夜班下班后,自己骑车摔倒,导致骨折,是否算工伤,如果算工伤,应该怎样向公司索赔?

劳动纠纷 2019-10-31 13: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只有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的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因为自己摔倒或者被第三人殴打等原因所造成的伤害(包括骨折),是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它属于行政确认程序。在确认工伤后,医疗终结后,要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赔偿项目主要依据实际损失以及劳动能力评定结果确定。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同省份对于工伤赔偿标准不一,具体赔偿数额标准还需依据当地标准。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通常情况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